來源:互聯網 點擊: 481 次瀏覽 日期:2016-04-13
根據《玉山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為更好地解決一般公務出行用車問題,積極組建公務用車服務公司,現將我縣公務用車公司組建及運行提出如下方案。
一、關于公務用車公司組建
1、在玉山投資控股集團下成立一個子公司,公司名稱為:玉山縣玉投公務用車服務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己注冊成立,印章己刻,賬戶己開。
2、公司組織框架:按照市里的要求,設立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行政部、客服部、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部、財務部等崗位,目前架構己搭建完畢,董事、監事、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玉投集團二塊牌子一套人馬,其他人員也從玉投集團抽調基本到位。
3、組織車輛:由縣接待事務辦和交警大隊為該平臺從原封存車輛中選擇車況較好的車輛納入平臺管理運行,首批30部,如供不應求則再從封存車輛中選出一批備用。
4、招聘司機:先由縣人社局確定舉薦在編在崗司機及自愿到該平臺的原單位自聘司機人數再來確定招聘司機人數,原則上備選30人。但首期試用15人,視業務量大小來最后確定簽約多少人。司機選聘參照校車司機的選聘條件,不僅要求身體好,而且要求無犯罪記錄、無吸毒史等條件。
5、辦公場地及停車場地:初步確定懷玉公園西路安置小區地下室為停車場,二樓為辦公場所。
二、關于公務用車公司運行方案
主要參照市城投的運行模式,結合其他縣市的先進經驗及我縣的實際情況制定運行方案(試用)。
(一)、服務范圍
承辦除縣重大應急調研接待和綜合執法以外的一般公務用車。
(二)、服務方式
暫時采用“電話約車”,具體流程如下:
1、先由用車單位開出經相關領導簽字的《用車聯系單》(詳見附表一)
2、再由單位聯絡員電話預約。
3、公司客服將根據電話記錄填寫的《派車單》(詳見附表二)交調度員
4、調度員根據客戶要求派出相應車輛,駕駛員攜《約車計費單》(詳見附表三)出車
5、用車完畢后,用車人、駕駛員在計費單上相互簽字確認
6、公司每月持《用車聯系單》及《約車計費單》到相關單位結賬
(三)、計費方式(按市公務用車服務平臺提供收費標準)
(四)、車輛管理
1、公司要確保車況良好、車身整潔、手續齊全。
2、車輛出車回歸后要先清洗再入庫,確保每次出車干凈整潔
3、每車要按裝GPS全球定位系統
4、每車要按裝門禁系統
5、任何情況下不能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6、車隨人走
7、用車服務期間車輛違章的罰款及罰分由駕駛員承擔,并同時扣減績效工資,因用車單位造成的損失由用車單位承擔,因交通事故賠償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和類民事刑事糾紛,根據交警部門責任認定等依法處理。
(五)、服務要求
1、縣城范圍內接電話后,原則上15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
2、駕駛員要求文明服務,下一步要求統一著裝,統一規范的動作,不亂傳播領導的談話內容。
3、接線員要求禮貌用語,吐詞清晰、記錄準確、傳達及時。
4、全體員工要樹立服務意識,要樹立企業意識,以優質服務拓展生存的空間。
(六)、工資管理
員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五險一金、其他獎勵四部份構成,其中基本工資不低于法定工資水平,五險一金按法律規定辦理,績效工資與其他獎勵要占較大的比例,主要是激勵員工要搞好服務,愛護車輛,為公司創造最大的利益。例如用車單位點名用車的,則該車的提成比例會高于排隊上崗的提成,行管人員的績效工資和獎勵按駕駛人員的平均數執行,詳見《工資管理辦法》。
(七)、值班安排
確保24小時有調度人員和司機值班。
三、本著服務第一原則,關于工作及縣政府支持事項。
1、玉投集團及時與場地單位辦理財產劃轉交接手續。
2、公司開業前需一定的開辦啟動資金,需要玉山縣人民政府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