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點擊: 404 次瀏覽 日期:2016-04-30
一、愛惜公司車輛,出車前進行必要的車輛日常檢測和保養,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有異常時,必須立即妥善處理。出車回來后,再次進行例行檢查車輛保養的各項要點,尤其是發現存油不足時,應及時加足汽油,不得等接到出車通知時才臨時去加油。
二、定期擦洗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衛生(如車內、車外和引擎等)。定期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可正常運行。經常檢查車輛及個人各種證件的有效性,保證證件齊全有效。
三、例行檢查時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遇上重大或個人無法處理的故障需立即報告行政主管,提出可行性的維修意見或方案。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外維修,否則所產生的維修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四、車輛在外維修時,司機應對維修車輛配件進行認真核對,確認維修效果,發現維修結果沒有達到合格標準需及時向行政主管和維修廠負責人反映。如未及時反映或領取維修車輛回來后行政主管發現維修結果不合格時,本次車輛維修費用由司機個人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視為玩忽職守,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有權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車內財物被盜。
六、因個人主觀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司機負全責。